吉市工建审改办发〔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测绘单位及有关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测绘服务效能,自12月5日起,吉林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全面实施“多测合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阶段划分,将同一审批阶段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每个事项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提供测绘服务。吉林市“多测合一”各阶段测绘业务整合为三个测绘事项。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选址测绘、勘测定界、权籍调查等测绘业务整合为立项用地测绘事项;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房产预测绘、规划定位测量、规划验线测量等测绘业务整合为工程建设施工测绘事项;将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土地竣工验收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人防竣工核实测量、房产测量等测绘业务整合为竣工验收测绘事项。
二、过渡期间在建、续建工程未达到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需在竣工验收阶段实行“多测合一”,已达到竣工验收阶段和签订测绘服务合同的项目可延用原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三、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在“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中选取测绘单位提供测绘服务,与其签订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自行勾选测绘服务事项,使用测绘单位提供的测绘成果报告作为基础材料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四、具备工程测量和界线与不动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可申请加入吉林市“多测合一”中介机构名录库。测绘成果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要求,符合《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中技术标准、成果报告制式等相关规定。对于不符合审批要求和技术规程的测绘成果,测绘服务机构应及时进行重测、修测、补测。测绘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开展项目前及时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备案,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成果汇交。
五、各相关部门应按“多测合一”改革要求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本级住建、人防、政数等主管部门,监督落实本辖区“多测合一”工作;负责“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资质资格、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信用评价;负责对项目业主和测绘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依法将“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实现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投入。各级住建、人防部门负责配合落实“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宣传贯彻、成果质量管理和业务指导。各级政数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情况的督导考核工作。
吉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代章)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