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用地
二、项目背景与意义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45万m3/d,一期处理能力30万m3/d,二期处理能力15万m3/d,目前已经满负荷运营,高峰期污水已经无法接纳,故急需扩建,吉林污水处理厂为保证出水水质,满足国家环保要求,解决吉林市的水污染问题,提出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工程。
该项目使用土地面积约2.15hm2,地类为公共设施用地。为污水厂内预留用地,确保项目用地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就用地实施工作,征求周边群众和企业对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用地相关意见及建议。
四、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的群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五、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铎霖联系电话:19104323399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市爱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鸿博锦绣花园23号楼32单元2层35号
联系人:朱江电话: 0432-63307789 电子邮箱:1390915721@qq.com
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